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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出严规,圈内现“八项规定谣言”

2014年04月09日 国际与社区新闻 暂无评论 阅读 433 views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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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4月4号,微信团队发布的《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本站曾经做过详尽的剖析,以后还会继续做详尽的剖析,具体可以留意本站栏目“最新动态”!

  其实官方发布此规范,最终目的在规范的原则一栏中有很深刻的说明,最终归结两点:建立良好的用户体验和值得信赖 !从产品角度和用户角度来看,真是无可厚非的!

  其实微信官方在做的不仅仅是产品,也不仅仅是用户,微信官方还在打造一个平台,一个基于微信、微信公众号,链接人和这个世界的平台,建议微信团队在指定和落实相关政策的时候,能从微信公众号平台的高度,能从微信公众号运营的角度,多多考虑!

  现在看规范,对微信公众号运营者影响最大的无非就是在行为规范那一项中,禁止刷粉行为,禁止诱导分享行为,禁止恶意篡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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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段内容也是对微信公众号运营者影响最大的地方,同时也是争议最大的地方,很多的微信公众号运营者抱怨,微信自己在内容管理上先天不足,只会用大棒和枪决政策;也有部分微信公众号看好这一政策,认为这些政策让“二把刀”走向绝路,为真正的专业操手留下了空间!

  微信网编辑任鲲鹏认为,微信此规范一出,从短期来看,是微信屠城的征兆,在近期会有动静体现;从长期来看,微信是在收窄微信公众号推广的权限,为后期微信官方在这块变现做准备。

  就是这段对微信公众号运营者影响最大的内容板块,在圈内演变成了各种谣言版本,见到最多的就是如下:

  微信公众号最新规:1禁止微信群发;2禁止公众账号互推;3、禁止用附近的人、漂流瓶推广;4禁止用微信导航推广;5禁止用微博推广微信(微信明文规定禁止用第三方平台推广);6禁止微信自媒体联盟推广;7禁止用利益吸引用户;8、不是原创文章会被封号。

  谣言如果全是谎言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谣言中夹杂着真言,足以让很多人混沌!在很多微信有关的群众,各种求证不断出现,真怀疑背后有专业推手在做!

  微信网来给大家分析下,第一条严重错误,微信服务号每月可群发一次,订阅号每天可群发一次,这条针对的是规范中的:利用任何第三方工具或其他方式规避群发限制策略,包括但不限于用公众平台的单发功能来实现群发功能,意图规避公众平台对于群发次数的限制等。有些运营者,利用第三方开发的软件,利用微信单独发送功能(48小时内),实现用户群发,只要是用户在和公众号有互动的48小时之内,公众号是有权限给粉丝进行互动的,但是涉及到粉丝数量比较大的情况,人工不可能完成,就有人开发了软件,让软件识别这些用户,然后挨个群发,这种显然违背微信公众号的运营要求和特色。

  第二条、第三条是对着的,具体看微信官方规范条文中的3.2部分。

  第四条严重错误,微信网就是一个微信公众号导航网站,微信导航主要的方式是通过推广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来实现微信公众号推广,这种方式符合3.2.2中的二维码推广方式,如果微信团队连扫描二维码都不允许,那直接关闭二维码生成就可以了嘛,显然不合理的!二维码是微信的一大特色,也十分方便用户使用!

  第五条禁止微博推广微信,这点有真有假,原文:“未经腾讯书面许可利用其他微信公众帐号、微信帐号和任何功能或第三方运营平台进行推广或互相推广的,包括但不限于:僵尸粉刷粉、公众帐号互相推广、普通微信帐号通过微信普通消息、附近的人打招呼、漂流瓶、摇一摇等任何形式推广公众帐号,以及利用第三方平台进行互推等。”这里说明的是禁止利用第三方平台互推,我的理解是,如果你用自己的微博给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做推广,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最好不要用微博进行互推,常见的方式有:某某行业十大最值得关注的微信公众号、某某领域十大最值得关注的微信公众号,然后这所谓的“十个”的微博账户来回转发这条信息,这种就是用第三方平台进行的互推,这种互推方式,在官方看来是违规的,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形式的互推也是推广的二维码,官方在稽查此类行为的时候,会有技术障碍,会有证据问题。

  其实针对这点,实在值得深究,规范基本相当于法律,或者说是在微信公众平台领域内的法律,但是,不管何种法律,立法的时候,不仅要考虑现实的需要,更要有法理法义的支撑,禁止公众号内互推,从现实的需求来看,微信官方这是在收窄微信公众号推广权限,为变现做准备,但是实在找不见法理法义上的支撑,公众号之间互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可以了嘛,公众帐号也许找不见一个法律上的主体定位,我们类比QQ或者企业QQ,难道你不允许企业QQ推荐别的企业QQ了吗?每个主体都有自己的业务专才,但是粉丝的需求确实多彩多样的,当自身不能满足的时候,推荐别的主题也是符合粉丝的体验要求的。我的企业是做餐饮的,在企业QQ上和粉色互动的比较好,顾客想问问我有没有认识搬家的,难不成我还不理不问吗?即便是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的企业形成类似的联盟,共享会员优惠,来增强自己的运营推广能力!微信团队的这只手,管的太多了,不利于平台的发展!

  关于禁止其他第三方平台互推的事情,微信团队完全是咸吃萝卜淡操心,管的多不说,手还伸的长了!你管人家平台上的干什么啊?或者说是看微博热闹了,眼红了!

  第六条不解析,和第二条有重复之意。

  第七条禁止利用利益吸引用户,这句话针对的是禁止诱导分享行为,以奖励或其他方式,强制或诱导用户将消息分享至朋友圈的行为。奖励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实物奖品、虚拟奖品(积分、信息)等。完整的解释应该是,你可以以奖励的方式来吸引顾客,但是不要以此来诱导或者强制用户将信息分享到朋友圈。比如说,你可以说:关注公众号享受会员折扣,但是不可以说:关注公众号并分享到朋友圈享受会员折扣!重点是在禁止诱导用户去分享的行为,而不是在奖励上!

  第八条不是原创文章会被封号,这句话就危言耸听了!这句话应该是针对的规范中的内容侵权部分,而且针对第一条:未经授权发送他人原创文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并不是说不是原创或者说抄袭原创就会处罚,有很多人的原创文章是鼓励宣传的,当然你要署名,另外有很多文章(特别是带有软文性质的)你不署名也让你宣传,我认为这句话是针对具有版权的文章信息,比如网站上注明的未经授权禁止转载的文章,比如知名作家的作品,你要是在公众号中长期连载莫言的小说,这肯定是侵权行为。再看处罚,规范中也强调了,“首次出现此类侵权行为将对违规内容进行删除处理,多次出现或情节严重的将对违规公众帐号予以一定期限内封号处理。”从这句话中,就明确感觉到,处理方式还是很柔性的,不像以前那样的,直接封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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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圈里的八条谣言,微信网暂且解读到这里,后期还会针对微信团队的《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做更详细的解读,具体请关注微信网官方网站,当然,为了广大微信公众号的积极性,真诚的希望微信官方能回应下这八条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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