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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拉盛快递店金蝉脱壳 消费者求索无门

2014年11月18日 国际与社区新闻 暂无评论 阅读 42 次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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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店金蝉脱壳 消费者求索无门

 

【侨报记者孙璎姝11月17日纽约报道】华裔马女士2013年7月在位于法拉盛凯辛那大道的一家华人快递店购买保健品寄往中国大陆,当价值1600元的包裹遗失后因店主不愿赔偿,随后马女士向小额法庭提出诉讼并拿到胜诉判决,但在法庭执行时却发现这家华人快递店已经更名。迟迟未能追回损失的马女士于17日联系本报记者,并表示希望通过她的案例提醒更多华人消费者邮寄包裹时选择正规的快递公司。

华裔马女士称,她于2013年7月6日来到位于法拉盛凯辛那大道的一家华人快递店邮寄包裹给中国河北的朋友,当天在该店购买保健品及邮寄包裹的费用共计1600元。店老板告知她20个工作日左右便可寄到,最迟不超过3个月。马女士称,国内的朋友迟迟未收到包裹,当她再次向快递店老板查询时,对方称网上显示包裹已到达中国海关。直到三、四个月后,国内的朋友仍未收到包裹。马女士说,这家快递店实际只负责接收顾客的包裹,随后再委托其他快递公司上门取件,因此即使包裹丢失他们也不负责。

马女士希望通过她的案例提醒华人消费者选择正规的快递公司。(侨报记者孙璎姝摄)
马女士希望通过她的案例提醒华人消费者选择正规的快递公司。(侨报记者孙璎姝摄)

她称,自己经过多次交涉无效后,只好向法拉盛互助队求助。在互助队队长朱立创的帮助下,她于2014年8月14日来到小额法庭上诉,由于当日对方未能出庭,因此法官宣判自己胜诉。

胜诉后满心欢喜的马女士原本以为可以获得1600元的赔偿,但当庭令执行时才发现她诉讼的这家华人快递店已经更名。马女士称,今年10月份庭警来到法拉盛对该案进行核实,随后告知自己由于诉讼的公司已经更名,因此需要马女士本人再次到小额法庭对更名后的公司提出诉讼或者直接诉讼店老板本人。

马女士称,说到诉讼店老板本人,自己连对方的中文姓名都不知道,只有对方的英文名根本无法起诉。即使1600元打水漂,也要提醒更多华人消费者邮寄包裹时选择正规的快递公司。

17日下午4点左右马女士再次来到位于凯辛那大道的这家华人快递店希望与店老板交涉,等候多时老板仍未露面。当晚5点50分左右,记者致电这家位于凯辛那大道的华人快递店。对方否认了马女士曾到店邮寄包裹一事,并称:“我们没有这个公司(环球快递),当初也没有寄过她(马女士)这单。”随即挂断电话。

此外,当天下午位于法拉盛的两家华人快递店均表示拒绝接受记者采访。其中一家提供华人快递中转服务的店内工作人员称,“我们只负责接收客人的包裹,等着快递公司来取走,我们不知道具体怎样操作。”

某华裔警探对此表示,从法律角度来说,“快递中转商”不能因为只提供客人接收包裹及中转服务而认为自己不受法律的约束。消费者为维护个人权益有权向小额法庭上诉,但前提是控诉的公司是否经过注册并有合法的执照。他表示,目前一些商贩只是租了店面,没有正规的经营执照,一旦执法部门接到消费者投诉就会派专人去调查核实。他还指出,消费者本身也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利益,特别是在邮寄贵重物品前要三思而行,为了节省几元钱而不去选择正规的邮局或快递公司,出现损失后则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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