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華裔從事美甲業,但如何平衡員工福利與雇主利益一直是個難題,圖為曼哈坦的一間指甲店的工作情景。(記者高夢梓/攝影)
「我就是因為實在『伺候』不起員工才關店的,他們掙得比我都多了,每個還都比我兇。」曾經營美甲店的陳日辰16日直言州長根本不了解美甲業。她表示華裔美甲工最多每月可收近6000元現金還能領低保福利,而她這個店主卻得為店員報稅。但也有不少美甲員工認為自己是用命換錢而且該工作並無日後保證,所以理應獲得較高工資和法律保障。
陳日辰曾於2010至2014年開設一家美甲店,本以為能做個「呼風喚雨」的老闆娘的她,卻發現店裡的員工態度卻比她還強硬。她表示近年來美甲店遍地開花,員工都抱著東家不做西家做的心態,但凡老闆有點指責他們就以辭職威脅。「很多員工還專挑小費高的客人做。」不僅如此,幾乎所有員工都要求陳日辰發現金以便少報稅,能領取糧食券等福利,但這就苦了店主。「按稅法規定,我的店至少要報六個員工的稅收,但是如果我開支票員工就不做了。」無奈的陳日辰只能幫員工把稅款交上。
對於州長簽署的「美甲工人權利法案」中規定的最低時薪,陳日辰表示很多美甲員工底薪早就超過該標準。「一般大工的底薪一天為120至150元,小工(只能做真指甲,不能做假指甲)也有70、80元。」陳日辰強調很多美甲工人的薪資絕不像「紐約時報」披露的那樣低,她表示有些大工一個月能掙6000元現金,比名校畢業的研究生賺得都多。
陳日辰承認超時工作在美甲業中普遍存在,但她認為在店時間不等於工作時間。「他們確實一天能待十幾個小時,但是有客人的時間可能就五、六小時,其餘時間都是休息或聊天。」此外對於店主收取新雇員培訓費的傳聞,陳日辰表示自己從未這樣做過,因為不想為了100元讓新手嚇走客人。「但是我覺得店家收取培訓費是沒錯的,學車還要付費呢,如果該做法不被允許,老闆都會只招熟手,新人都沒機會學習了。」
很多美甲員工則覺得自己在用性命換辛苦錢,是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人。從福建來美三年的郭萍,在曼哈坦的一間美甲店做工,她表示剛開始在外州做學徒的前幾個月都沒有工資。「雖然我當時不能做指甲,但清潔瑣事也沒少做,卻一分錢都沒拿到。」現在的她雖然工資待遇都提高了,但身體卻明顯不如從前。郭萍表示店裡的味道讓她時常呼吸困難,有時惡心得連飯也不想吃。「就算我掙得比名校畢業生高,但這樣的生活是沒有希望和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