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三被当街扒光衣服群殴”这种照片怎么能随手转发? 律师:转发隐私照片对当事人构成侵权,可能吃官司)
疑为原配女子率众群殴小三,当街扒光致其三点全露。10月10日上午,在濮阳县老城发生的这一幕劲爆场面,被网友上传到了微博、论坛上,引发众多网友热议。 郑州晚报记者 石闯 潘登
网曝“小三被当街扒光遭群殴”
事情发生在10日上午,当日稍后就有人在网上发出微博,并配以“濮阳街头小三被扒光遭原配暴打”字样的标题,内容包含了多张未进行处理的全裸照片。
当晚,微博内容就已经在众多网站传播开来,次日已经被转发数百次。
人们在转发时,均未对照片中“小三”的女性裸露部位进行遮挡处理,相关网站管理方也一路绿灯。
从图片上可以看到,几名身穿秋装的中年女子在用力撕扯一名年轻女子的内衣,并紧紧揪住她的头发,女子身上仅剩下裤袜。遭到群殴的年轻女子无力反抗,或站或蹲或躺,三点全露,满脸通红,表情异常痛苦。有些人评价“场面十分劲爆”,打人现场有不少人围观,但无人上前阻止。
这一关注极高的事件,很快就被网友指出发生地点,位于濮阳县老城棉花站街上,也有网友称,打人者打错人了。
侵犯当事人的隐私,却未做任何处理,构成侵权
蹿红的微博满足了部分网民的窥私欲,迎合了痛恨“小三”的人群,赤裸的女性身体和痛苦的当事人表情,也刺痛了更多人的眼睛,纷纷指责此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不少人已经意识到侵权的不仅仅是那几名打人者,还有转发的各种媒体。
网友“夭夭的吻”:敏感部位能不能打上马赛克?
网友“老三贾亚豪”:做小三不犯法,当众“扒光”侮辱“小三”犯法。小三应受到道德谴责,侮辱人者应受到法律的惩罚!
河南国厚律师事务所律师秦永民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只要发生打人行为,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无论殴打有没有产生伤害的后果,后果只是作为处罚额度的量罚依据。
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律师曹建宇说,包括微博在内的各种媒体在传播新闻时,需对内容进行把关,这次事件中,各媒体虽然只是转发者,但明知转发行为会侵犯当事人的隐私,却未做任何处理,已经构成侵权,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如果当事人对相关媒体进行维权主张,将获得法律支持。
这一网络公共事件,也很快引起了公安部门的注意。
10月11日下午,事发地濮阳县公安局告知各家网站,事件已由当地南关派出所立案调查,介于该微博所发照片侵犯了当事人隐私权,当事人请求将此帖删掉并尽快删掉微博。
此后,很多媒体和个人删除了该微博内容,能搜索的内容也大都对相关画面进行了处理。
4名参与女子
被警方立案侦查
昨日下午,郑州晚报记者与濮阳县公安局进行求证。一名民警证实了这个消息,他称,事情发生在10日上午,110接到报警后,南关派出所立即介入了调查。“究竟被打的女子是不是‘小三’,那只是网友的推测,现在男方当事人尚未找到,这个消息有待进一步证实。”
“这起事件传得沸沸扬扬,对当事人产生了恶劣影响,我们非常重视。”这名民警介绍,经调查,确认当天有4名女子参与了群殴,警方已经以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列为刑事案件,对所有参与者进行立案调查。
至于发生群殴的原因,由于4人尚未归案,原因未明。警方正在对此做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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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小三”
被行政拘留10日
“小三”破坏别人家庭稳定,为人痛恨,“小三”遭到暴打的事情频频见诸各种媒体,成密集态势。
2014年7月初,一条名为“石狮一小三被原配当街暴打?”的帖子,在泉州多家本土论坛热转,引来众多网友围观。帖子里还配了一张照片,一女子赤裸上身,双手遮挡胸部,下身的内裤也已被撕烂,现场有多名路人在围观。
事后,殴打“小三”的施某与其母亲、堂妹因殴打他人,被该所行政拘留10日,并各处罚款500元。